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研究,拟将2104班杨苏和2101班孙玮晗两位同学作为2024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上报至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自9月30日起。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学院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于公示期后反映的材料不予受理。
地点:法学院学工办(法政楼409)
联系电话:0517-83511701
邮箱:735753855@qq.com
法学院
2024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