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阴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淮师办〔2021〕83号)的相关规定,我院组织开展了 2025 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对本院成教学生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了学术审查与现场答辩考核。现将答辩通过拟提交学校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院教务办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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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法学院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论文答辩通过拟提交学校授予学位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