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明德讲坛第六讲: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6年04月09日 14:21  来源:   作者:文/罗晨曦 金佳莉 张欢 图/郑逸宁 鲍圆梦  审核人:  编辑:

法政记者团4月9日电(记者罗晨曦 金佳莉 张欢 郑逸宁 鲍圆梦)窗外樱花已然绽放,印着学生们青春欢快的脸庞,但仍有些法学专业的学生们对专业课程感到烦恼。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学习法学专业,并加强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交流,法政学院特地邀请台湾东吴大学的杨奕华教授来我校举办讲座,谈谈有关于法学方法论的几个问题。

周五下午的图书馆报告厅里,座无虚席。杨教授言辞亲切,提倡法学教师应以聊天的方式教学,不仅让同学们学到知识,老师也能从同学们的发言中得到启发。立足于人本法律观,杨教授让同学们设想法律去掉人之后,就会像没有面粉的面粉袋一样变成空壳,所以一定要注重法律中人的因素,并推荐了《问法为何物》的自出书与《论法学研究人的浪漫因素》的论文,引发了同学们的强烈兴趣。

既然法律中的人如此重要,那又应怎样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呢?杨教授认为人作为思维主体,应从事实、理想、行动三方面进行考察。而法律人应有更高的要求,即具有7+3特质,其中7包括事业、专业、热情、同情心、行动、尊重等,还须有自觉、自信与自尊。法律只是一种工具,只有法律人有高尚的人格和修为,法律才能更好的实施。着眼于大学生,应为大大的学习而后生,要培养学习兴趣,养成每天阅读15分钟、坚持写日记的好习惯,看书更注重质量并处理好读书与玩之间的关系——读的痛快,玩的爽快。杨教授还借洛克“以限制自由来扩大自由”的箴言,教导我们要通过约束自身来寻求社会更好的发展。

通过这场讲座,同学们不仅感受到了一代台湾学者风范,更多的是有了高尚的法律思想追求,促使我们在最好的大学时光中养成良好习惯,不断学习、进步,争做优秀法律人。






图为明德讲坛现场。记者 郑逸宁 鲍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