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新闻5月12日电(记者 陆取 杨浩波)为了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质量年”建设,聚焦课堂教学,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进“课堂教学质量年”取得实效,淮阴师范学院法政学院于5月10日下午进行了“知困坛: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观摩活动及座谈会。
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由赖秀兰老师主讲,讲授内容是:超过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赖老师从复习“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开启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律课。赖老师首先展现争议案例,提出问题,由同学们归纳争议焦点以及对法律关系的定性,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因同学们在课前已完成了案件起诉状和答辩状,赖老师从其中选出最优秀的四人分成两方进行辩论,正方持成立劳动关系观点,反方持成立劳务关系观点。
在赖老师的指挥下,双方进行了精彩纷呈的辩论,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好不热闹。正方运用法理: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据理力争;反方运用法条:年满六十应该退休,依法雄辩。双方旁征博引,旗鼓相当。赖老师对双方争议进行总结并请周超同学对反方进行点评,点评说:反方运用并融汇了多部门的法律进行辩论,对于法条的理解也是非常精确的。赖老师重新归纳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对于法条抽丝剥茧,徐徐道来。她认为成立劳动关系,超过退休年龄不能成为劳动者身份的束缚。最后赖老师提出了立法展望,流露出对法学学子的深深期盼,精彩的课程赢得了同学和老师们的阵阵掌声,在同学们依依不舍中结束了这堂令人记忆深刻的法学课。
随后,授课老师和听课老师就这堂示范课开展了座谈,座谈会由法政学院季秀平院长主持。音乐学院戈丽珠、文学院赵俊等老师依次说出了自己的感受,认为这次课现场感强烈,教师灵活掌控力强,极具层次感,而且将学生能力培养融入课堂,非常符合法学专业的学生的专业特色。经管学院陈佳老师等就课堂时间分配以及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赖老师展开研讨,季秀平教授等则从专业的角度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历史学院张德顺教授等提出,教师和学生在主体关系上是平等的,要理解把握其中关系,适度管理,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课堂改革形式丰富多彩,这次法学课也是极具独特性的,改革无止境。
最后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郭兴利副院长总结发言,他再次对来自各学院的四十余名听课教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认为赖秀兰老师的授课与大家的座谈都非常精彩。他指出赖老师的授课至少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老师与学生的结合,师生之间良性互动,产生了良好的课堂效果。二是在场(课堂)和场外(课外)的结合,师生不仅在课堂上有了充分的展现,而且在课外也做了辛苦的努力。三是法条和法理的结合,师生不只是讲法条,也要注重法理的讲解和运用。四是理性和情感的结合,教师在授课中秉持法律理性的基本立场,同时深深的体现着崇法之情、育人之情。
图为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活动现场记者 杨浩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