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信息 >> 正文
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简章
时间:2023年11月26日 21:13  来源:淮师就业   作者:  审核人:许飞  编辑:陈鑫

为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强化我校专职就业队伍建设,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名范围

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2024届应届毕业生),或高校内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高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道德品质及个性心理品质,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富有奉献精神,能与同事和谐相处。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好地数据处理能力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有就业创业指导、生涯规划教育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在考核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违规处分记录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材料核查、公示和聘用、培训及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形成一个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方式为:扬大就业中心应聘材料+姓名的方式,发送至邮箱1491700506@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514)87991337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00截止

3.报名材料:

(1)《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个人简历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以招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指定辅导材料。后期以招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安排面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及具体时间、地点以收到短信为准。

2.笔试占比为40%,面试占比为60%,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按照得分高者录用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人力资源处、纪委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者如有半年有效期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毕业院校的半年内的体检证明,均有效,不需重复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管理及使用。

(六)培训及试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跟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考核及福利等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514)87991337。

单位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邮 编:225009 


六、附件

扬州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