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尧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类别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其他要求
01技术员11:2
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类别:药学类
专业:中药制药、生物制药、制药工程、中药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工作地点在乡镇
02技术员1
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类别:农业类
专业:植物保护、农学、园艺、林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须有3年及以上农业植物保护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工作地点在乡镇。
二、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以后出生)。
3.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4.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失信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在相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制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4张,于2023年4月28日—5月8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江苏省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金湖县水务局大楼12楼1203室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由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者由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知其本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不足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评委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察审查标准:应聘者是否存在本公告招聘“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中不得报考的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应聘者明确表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招聘结果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湖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江苏尧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首次聘用1年期满进行聘期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按本地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85倍执行。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定级工资薪酬,并按国有企业人员薪酬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五、信息公开与咨询
1.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公告公示栏查询:
金湖县政府网首页 --新闻中心 --公告公示
2.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9700603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财政局委员会 0517-86889093
金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0517-86880113
本公告由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