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洪泽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实自然资源管理人才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详见《岗位表》)。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7:3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2023年应届生须在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九楼903室(洪泽区洪泽湖大道59号)。
4.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7-80920860。
5.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2023年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报名表》(见附件2),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另再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 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须在进入面试前提供,如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用书。
2.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洪泽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1.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 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由考官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四)体检和政审
1.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 政审主要审查招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由于招聘对象个人原因,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泽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与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工资福利
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我分局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517-80920860
监督电话:0517-80920836
本公告由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泽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