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
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法学院2023年度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伯藜助学金旨在资助我校贫困有志、品学兼优、勇于创业、服务基层社会的全日制正式在籍在校2023级大学生(降级、留级以及专升本等学生除外)。
二、评选原则
根据《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伯藜助学金用于资助来自农村地区贫困有志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贫困生库中。学院将做精做细,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坚守条件,认真遴选推荐。
三、评选指标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2023年资助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新生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一助四年。本次评审以学院为单位选拔推荐,学院按照1:1.5比例推荐人选,学校“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选拔、评审。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克服困难,自强自立,热心公益;
(五)资助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而有志的学生。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者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7.无特殊原因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三年级学生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四年级学生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10日前)。学生根据评审条件在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伯藜助学金申请书(A4打印纸手写),淮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从江苏省资助申请平台导出打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等辅助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10月20日前)。学院对照《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班级民主评议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讨论推荐来自农村地区贫困有志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贫困生库中,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学校参加选拔。
(三)学校选拔(11月5日前)。学校对学院拟推荐人选进行考核、选拔,“伯藜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组织填报相关伯藜助学金申请材料,并进行公示。
(四)报送审核(11月10日)。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基金会审核,审核确认后,学校打印相关材料报送基金会。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守“源头关”,确保“质量关”。评选中需注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申请人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申请学生创业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二)各班级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学生详细了解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重点考察学生是否贫困有志、是否将来有志于服务基层、是否有创业意向(基金会有专项创业基金扶持)。学院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材料之前,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三)各班级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班级初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辅导员老师务必全程指导学生在线申请,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各申请于10月20日17:00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法政楼409,电子材料发送至3513720015@qq.com,联系电话:83511973。报送材料包括:(1)淮阴师范学院2023年“伯藜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2)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等辅助证明材料。
上述如仍有不清楚联系许老师,办公电话:0517-83511973,办公室:法政楼409。
附件:1.2023年度“伯藜助学金”申请表
2.2023年度“伯藜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