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3〕53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和《淮阴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淮师办〔2021〕163号)等文件精神及2023年学校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
(一)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只能申请其中一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专转本第一年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因出国、出境交流等原因在本校学习不满一学期及以上者,不得参评所在(学)年的国家奖学金;在本校学习满一学期但不足一学年,且返校参加相关考试者,由教务部门认定其学习成绩,经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可参评该(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具体要求为:
⑴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申请学年内各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
⑵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未达到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6.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推荐:
⑴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类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市级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者;
⑵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⑶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⑷在专业学习领域有重要创新或发明创造,经省级以上学术机构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学年内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含30%),且无不及格科目。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有一学期未达到前3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在省级和全国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市、厅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为国家、省、市(校)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校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为省、市(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国家助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农村特困供养、军烈属子女、孤残和低保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1.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2.弄虚作假获取资助者;
3.生活铺张浪费,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评审指标
法学院2023年国家奖学金推荐指标为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为34人;国家助学金不设指标,由各班级根据学生的实际经济状况确定。国家奖学金采取差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等额评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分为每人每年4300元、3300元、2300元三个档次。资助经费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秋季学期一次性到账、春季学期按月发放。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登陆“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内)。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个人信息输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相应奖助学金项目中,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处。
五、材料申报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须在“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按要求填报。
1. 10月8日16:00点前完成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的个人信息系统录入和报送工作,同时报送以下材料: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一式三份;⑵《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一式一份;⑶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按照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事迹材料撰稿)、学生成绩单和各类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其中,申请书电子稿、科研论文截图、各类资格证书、学生成绩单及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要上传到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
2. 10月20日16:00点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个人信息系统录入和报送工作,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一式一份。
3. 11月5日16:00点前完成国家助学金学生的个人信息系统审核和报送工作,同时报送以下材料:《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一式一份。
(二)各班级要通过班会、qq群等多个平台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助学金的各项政策、评审条件和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要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确保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有效资助。
上述如仍有不清楚联系许老师,办公电话:0517-83511973,办公室:法政楼409。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下载)
2.淮阴师范学院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说明及要求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淮阴师范学院法学院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1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
学校: | 淮阴师范学院 | 院系: | ××学院 | 学号: | 202002075 |
基本情况 | 姓名 | 马海玲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2000-06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 民族 | 汉族 | 入学年月 | 2020-09 |
专业 | 艺术设计 | 学制 | 四年 | 联系电话 | 15161764767 |
身份证号 | 3 | 2 | 0 | 8 | 0 | 2 | 1 | 9 | 9 | 9 | 0 | 6 | 1 | 4 | 3 | 0 | 2 | 5 |
学习情况 | 成绩排名: 1/130 (名次/总人数) |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 是 |
必修课 20 门,其中及格以上 20 门 | 如是,排名: 1/130 (名次/总人数) |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 日期 | 奖项名称 | 颁奖单位 |
2020年12月 |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优秀奖 |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苏赛区组委会 |
2021年05月 | 江苏省三好学生 | 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 |
2021年11月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江苏省教育厅 |
2022年05月 | 三好学生标兵 | 淮阴师范学院 |
申请理由(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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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党员,思想………………….;作为学生,学习…………………,荣获…………………荣誉;作为学生干部,工作(所任职务)…………………,荣获……………荣誉。(党员学生干部)
本人思想上………………….;学习上…………………,荣获…………………荣誉;生活上(工作上)…………………荣获……………荣誉。(非党员学生、学生干部)
红色标注为固定格式,其他可以参照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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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签名(手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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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年 | 9 | 月 | 25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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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1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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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同学学习…………;工作………….;生活(实践)……………,是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其申报国家奖学金。
红色字体内容为固定格式,其他可以参照填写。 示例 |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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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年 | 9 | 月 | 26 | 日 |
院(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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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同学......。经院党政办公会议评选、研究,同意其申报。
红色字体内容为固定格式,其他可以参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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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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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系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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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年 | 10 | 月 | 8 | 日 |
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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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审,并在校内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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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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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 年 | 10 | 月 | 20 | 日 |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
填写及打印注意事项
1. 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四年)填写,
2. 申报表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不得使用签名章)外,其他必须打印。
3. 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3个奖项),二年制(指专转本)的学生只能是2022-2023学年的奖项。
4. 表格中“申请理由”应以第一人称(本人)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理由”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禁止雷同)。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中“院系意见”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和院系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7.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班级口径进行。
8.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院系公章(行政公章)。
9.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并在初审名单汇总表上对此种情况进行重点标注。
10. 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三份,不要装订。
附件1-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2023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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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情况 | 姓 名 | 张某某 | 性 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8-12 |
民 族 | 汉族 | 政治面貌 | 团员 | 入学时间 | 2017-9 |
身份证号码 | 321************253 | 联系电话 | 1505139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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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何种奖励 | 校二等、三等奖学金各1次、校三好学生、“艺术英语之家”设计大赛三等奖等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5 |
家庭月总收入 | 800 | 人均月收入 | 160 | 收入来源 | 务农 |
家庭住址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朱湖镇朱北村一组 | 邮政编码 | 223900 |
学习成绩 | 科 目 | 成 绩 | 科 目 | 成 绩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95 | 色彩构成 | 82 |
色彩(2) | 81 | 设计素描 (2) | 88 |
平面构成 | 84 | 立体构成 | 88 |
动画设计 | 90 | 立体构成2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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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在校主要表现(生活、学习、思想、主要获奖情况等)及家庭经济情况。为了激励自己更好的完成学业,特此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
申请人签名: 2023年9月30日 |
院系评审意见: |
该同学综合表现优秀,申请情况属实,经学院评选,同意其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
(公章)2023年 10 月 20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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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2023年 10 月 28 日 |
附件1-3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2024学年) |
| 姓名 | 范某某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99-02 |
本人 | 民族 | 汉族 | 政治面貌 | 团员 | 入学时间 | 2017年9月 |
情况 | 身份证号码 | 320830199902202042 | 联系电话 | 15312325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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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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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月总收入 | 1200 | 人均月收入 | 200 | 收入来源 | 务农 |
家庭住址 |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淮河乡沿淮村 | 邮政编码 | 211761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曹现梅 | 64 | 母 | 务农 |
张广运 | 60 | 父 | 务农 |
高海萍 | 30 | 近亲属 | 在家 |
张 妍 | 9 | 近亲属 | 上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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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本人学习、生活及家庭经济情况。为了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特申请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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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2023年 9 月 30 日 |
院(系)评审意见: |
该生申请情况属实,经学院评审,同意其申报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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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领导签名: 2023年 10月25日 |
学校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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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2023年 11月5 日 |
学校审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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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公章 | 2023年 11 月 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