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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学生早操管理办法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1:23  来源:淮师新闻网   作者:学工处  审核人:郭兴利  编辑:陈鑫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有关要求,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强化学生养成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一)学生早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及时公布情况。

(二)各二级学院学生早操工作由一名院领导分管,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负责实施。班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班级早操的考勤、管理、考核工作。

第二条 出操要求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学生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出操。学生无故旷操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计,处理按《淮阴师范学院学生考勤细则》执行。

(二)不迟到、不早退。除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10开始出操(每周一7:00举行升国旗仪式)。学生以学院、班级为单位在指定区域提前整好队。

(三)做操时,态度认真,队列整齐,动作规范,符合节奏。

(四)出操学生要求着装规范(校服),禁止穿不适宜运动的服装出操。

(五)如遇雨、雪、大雾天气,早操暂停;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早操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通知。

第三条 请假要求

(一)请假的学生需当日出具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相关证明,证明材料需经学院学工办审核盖章,否则视为无故旷操。

(二)因紧急情况当日不能出操的,需在两日之内补交假条,补交假条要求有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的签名,并盖学院学工办印章。不能按时、规范补交假条的视为无故旷操。

(三)因故长期不能出操的学生,需向学院提出申请,有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第四条 检查方式

(一)学生工作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检查早操情况。

(二)对各学院早操出勤情况的检查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以班级为单位抽查的班级数不低于各学院应该出操班级总数的1/2。

(三)为了保证随机抽查的准确率,各学院于开始出操前一周内将各班级应出操的学生人数汇总报学生工作处。

(四)各学院明确辅导员、学生干部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依据。

第五条 出勤考核

(一)学生个人出勤考核

1.学生出操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

2.学生个人一学期无故旷操多次的,学院视情节给予一定的通报处理,情节严重的原则上不得参与各类评奖评优。

(二)班级出勤考核

1.班级出勤考核纳入学院早操工作考核。

2.班级出勤率计算公式:

(1)应到人数=班级人数-免操人员数

(2)实到人数=班级当天实际做操人数

(3)班级出勤率=(实到人数÷应到人数)×100%

3.班级早操平均出勤率低于90%的,不得参与先进班集体评选。

(三)学院出勤考核

学院出勤率=本学院被抽查班级出勤率的总和÷本学院被抽查班级总数

第六条 评分办法

(一)学院早操成绩=出勤分+出操质量分。学生出勤和出操质量所占分值分别为50分。

(二)各学院早操出勤分计算方法:

(1)旷操百分比计算公式:(被抽查班级旷操人数÷被抽查班级应出操人数)×100%

(2)被抽查班级旷操(迟到、早退3人次计旷操1人次)百分比大班(40人及以上)达2%-6%,小班(40人以下)达3%-10%,扣出勤分2分;大、小班旷操百分比超过6%和10%,分别扣出勤分5分,其余类推。

(3)学院值班教师或主要学生干部组织督查情况:5分。

(4)早操质量分由检查人员根据规定的项目逐项评分。

(5)各学院早操成绩根据学生工作处抽查数据计算,按周公示。

第七条 其他

(一)其他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制订具体的细则并向学生工作处报备。

(二)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