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学院党员发展标准:
一、政治思想标准
1、思想上有入党的迫切愿望;在实际行动中有不断端正入党动
机的具体表现;
2、已参加党委党校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二、学习成绩标准
1、大一至少一次,大二至少两次,大三至少三次获得奖学金,原则上要有一次二等奖学金,被评为优秀团员、团干的可视同一次三等奖学金。
2、在考察的一年中应至少有一次校级或两次院级以上各类证书、奖状。
三、工作能力标准
1、主要学生干部。团学组织干部、班长、团支书等学习、工作、纪律起到表率作用,工作能力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学优秀干部荣誉称号可优先考虑。
2、 普通同学应做到能主动、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为组织或集体作贡献的具体事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团员称号可优先考虑。
四、群众基础标准
1、民意测评原则上要达到70%。
2、无原则性问题。没有涉及政治思想、重大违纪、动机不纯、群众反对等原则性意见。
五、日常表现标准
1、遵章守纪,无任何违纪记录,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
2、在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