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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法讲坛第五讲:司法犯罪化反思及其限制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6:58  来源:淮师新闻网   作者:陈琪  审核人:郭兴利  编辑:李嘉红

法学院新闻网5月24日电(记者 陈琪)5月24日下午,法学院“尚法讲坛”第五讲在交通路校区逸夫报告厅隆重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翔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题为“司法犯罪化反思及其限制”的报告。本次讲坛由法学院院长郭兴利主持。

图为讲座现场。记者 张乐乐

李翔教授以生动典型的案例引入犯罪化的概念和内涵,介绍司法犯罪化和轻罪重罪化的问题,语言风趣幽默,具有较强的引领性和针对性。李翔教授抛出了如何理解刑法上的“违反国家规定”与如何使用同类解释规则两个关键问题并做出清晰解释,对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和罪量认识可能性作为犯罪责任阻却或减免事由的重要作用加以介绍,同时阐明法律与生活的渊源以及法律的生活化运用和实践。

李翔教授先后指明了司法犯罪化的表征,包括刑事司法解释的立法化和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人员造法”两个方面和司法犯罪化的成因。他对非法放贷问题和“套路贷”意见司法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讨并提出司法犯罪化可能存在的问题,阐释了司法犯罪化与法律拟制、刑法修订、扩大解释和当然解释四者的关系。最后,他提出司法犯罪化的两种限制方法:罪刑法定原则和刑事政策,并表达了对未来刑法立法的积极展望。

本次讲坛由淮阴师范学院社科处、法学院主办,江苏斐多(淮安)律师事务所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