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缘之缘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研究,拟将2502班穆作臻、2503班阙怡文、2504班文瑞彩和2403班王欣然两位同学作为推荐人选上报至学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自11月5日起。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学院反映。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于公示期后反映的材料不予受理。
地点:法学院学工办(法政楼409)
联系电话:0517-8351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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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2025年 11月 5日